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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温州市和瑞安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1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

2018年,我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和社会各界人士持续推进我市基础教育科学和谐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系列奖项荣誉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温教函〔2018〕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18年温州市和瑞安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类型及名额

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范围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从事教育工作人员,以及民办学校举办者。

三、评选推荐条件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工作者必须从2017学年度师德考核优秀中人员产生。各学校推荐时要重点倾斜教学第一线教师,对业务拔尖专任教师和积极参加教师交流、无偿献血的及长期在山区、海岛、农村薄弱学校从教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各类先进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符合相应教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现职班主任。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师德修养高,以身作则,具有表率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突出。

4.班级管理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坚持家访,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5.曾获下列荣誉之一:县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班会优质课县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所带班级获县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称号。

(二)优秀教师

1.职业道德高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师生关系民主平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符合任职条件。符合相应的教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3.教学成绩突出。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高。重视学生兴趣培养,后进生转化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较高。曾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1.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

2)不断学习和丰富教育理论,努力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科学民主地进行教育管理,成绩显著。个人或所举办的学校曾获得县级以上荣誉。

3)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等方面实绩显著。

2. 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办学思想端正。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依法治校,坚持育人为本,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办学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按规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依法行使招生、收费等办学自主权,按规定开设课程,开足课时。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或教育教学事故。

3)重视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名师名校长,按需足额聘任教师,严把教师准入关。教师学历、资格证书合格率高。参加改革试点学校按规定落实教师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教师社保和福利待遇。

4)重视学校发展。学校拥有独立产权或长期稳定的办学场地,具备法定的办学条件和师资标准。能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本年度投入明显增加,学校环境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与同类学校相比,投入软、硬件建设的资金较多。重视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5)办学成效显著。学校已获得市级以上重点(现代化、示范、综合改革窗口)学校等综合性荣誉(特殊教育学校、培训机构除外),幼儿园已通过省二级以上评估。近三年办学规模稳定,高校5000人以上,普通中小学在18个班以上,中职学校在1000人以上,特殊教育学校在9个班级以上,幼儿园在6个班级以上,培训机构年培训人次在1000人以上。

3 .民办学校优秀校长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思想先进,办学目标明确。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能以德育为先,以教学为中心,深化素质教育,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任职条件优秀。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学校管理经验,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应的校长岗位任职资格证书,在民办学校担任校长三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有特级教师、地市级名校长等荣誉者,优先推荐。

3)管理水平较高。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管理办法,重视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参与民办学校综合改革,在学校管理和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有成效、有亮点。学校办学规模稳定,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或教育教学事故。

4)办学成效显著。普通高中近三年各学科学考通过率达到95%以上,在校生巩固率达到95%以上,高考上线率列全市民办高中前茅;中职学校有与当地主导产业紧密结合的骨干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5%以上,在校生巩固率达到 90%以上;初中近三年学业成绩后20%学生的比例在所在县(市、区)较低,初升高比例达到当地平均水平以上。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办学声誉良好。  

四、评选推荐办法及程序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各学校各单位要通过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推荐,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还须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

(二)严格执行“两评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学校、学区初评和市教育局复评,分别在本单位和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师德、计生、纪检等方面违规违纪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确定对象。市教育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联评后确定的对象,再经市卫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最终确定本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名单及温州市评选推荐名单。

五、材料要求和上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1.温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分别填写温州市优秀班主任推荐表(附件2)、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3)、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4)以及优秀班主任(教师)推荐公示表(附件12)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公示表(附件13),以上表格一式一份并提供个人5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1份。师德考核结果、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个人先进、学校荣誉、教学、科研成果及综合等荣誉证书复印件由学校负责审核盖章后与推荐表格一并上报。

2.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单位)、民办学校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填写温州市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优秀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7),温州市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8)和民办学校优秀校长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9)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一并上报。

3.瑞安市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分别填写瑞安市教育系统2018年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0)、优秀班主任(教师)推荐公示表(附件12)、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公示表(附件13),以上表格一式一份并提供个人5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1份。师德考核结果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个人先进、学校荣誉、教学、科研成果及综合等荣誉复印件由学校负责审核盖章后与推荐表格一并上报。

4.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单位)、民办学校根据推荐名额填写瑞安市教育系统2018年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1),加盖单位公章一并上报。

(二)上报时间

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单位)将上述纸质材料于6月1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603,同时将电子文档打包成压缩文件发至:LH0917001@126.com,联系人:陆晖,联系电话:66803310。

附件:1. 温州市和瑞安市教育系统2018年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2.温州市教育系统2018年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3.温州市教育系统2018年优秀教师推荐表

4.温州市教育系统2018年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5.温州市教育系统2018年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汇总表

6.温州市教育系统2018年优秀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7.温州市教育系统2018年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

8.温州市教育系统2018年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推荐名单汇总表

9.温州市教育系统2018年民办学校优秀校长推荐名单汇总表

10.瑞安市教育系统2018年先进个人推荐表

11.瑞安市教育系统2018年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12.2018年温州市、瑞安市优秀班主任(教师)推荐公示表

13.2018年温州市、瑞安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公示表

 [2018]  号瑞教人附件.xls

 瑞安市教育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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